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审计我校财务账目时指出的“监控疑点”,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现将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在我校采购活动中串标一案做出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2:河南国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领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3:河南源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万企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4: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天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河南省审计厅对我校财务账目审计过程中,发现上述8家单位分别存在相同股东的两个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学生公寓楼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一个标段,存在河南瑞元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同时参加投标,两个投标人均有股东孟晓萱、孟昭荣,投标人股东证件号码分别是:411***********0569、412***********6016。
2、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楼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存在河南国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领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同时参加投标,两个投标人均有股东郝玉杰,投标人股东证件号码:410***********551X。
3、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控信息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一个标段,存在河南源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万企智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同时参加投标,两个投标人均有股东任万豪,投标人股东任万豪的证件号码是:410***********0517。
4、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4#楼室内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存在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天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同时参加投标,两个投标人均有股东陈明菊,投标人股东陈明菊证件号码:410***********5024。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74条之规定,把上述8家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我校校内招标采购活动。
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