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校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和赔偿工作。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建卡、入账工作,构筑物转入固定资产工作,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五、对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及相应保值增值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对我校固定资产账、卡、物进行全面清查或抽查。
七、负责我校固定资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八、负责我校专职(兼职)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